刑事诉讼双重目的论之批判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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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银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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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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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刑事诉讼目的一直被视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这种传统的双重目的论曾经极大地椎动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但由于这种理论范式脱离了现代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与民主法治社会的核心理念相悖,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与有罪推定思想有先天的契合性,司法实践中容易助长法律虚无主义和程序虚无主义,导致冤假错案不断滋生,对宪政秩序和公民权利都构成严重威胁,应予废止。刑事诉讼法是人权保障法,是维护正当程序的限权法。重构以正当程序和保障人权为诉讼目的范式的新刑事诉讼法学,是当前最紧迫的学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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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目的 打击犯罪 保障人权 正当程序 范式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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