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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洋中镇至横五线(汤川赤墓村)公路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    要:正闽政文[2017]51号尤溪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尤溪县洋中镇至横五线(汤川赤墓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尤政文[2016]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尤溪县境内农用地38.643公顷(其中耕地2.7011公顷)、未利用地1.07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尤溪县汤川乡经营林场林地7.35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7公顷、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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