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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效力冲突与法律选择——兼论建立规范审查制度之必要性
引用本文:周永坤.论规范效力冲突与法律选择——兼论建立规范审查制度之必要性[J].法商研究,2001(4).
作者姓名:周永坤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 教授,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当上下位法发生冲突时 ,在缺乏规范审查权的制度环境中 ,法官自然倾向于下位法 ,理论上也只能选择下位法 ,而这必然使法律位阶制度失灵 ,并对法治构成严重冲击。因此 ,建立规范审查制度十分必要。

关 键 词:规范冲突  位阶  选择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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