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的国家治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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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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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华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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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8条第1款的规定,五次对该法做出权威性解释,不仅捍守了基本法"一国两制"的政治基石,最关键还在于厘清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解释权与香港法院司法解释权之间的正确关系,从而有效消解主权与高度自治权之间的紧张。此种人大释法就是具体澄明"中央管理的事务"的生动实践,其更深层的价值还在于,人大释法完成从了法学方法论跃升国家治理方式的范式重构,生成了法律解释的中国范式;释放了法律解释的国家治理功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治理效果的统一,型构了良法善治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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