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的省直管县改革:何以需要?何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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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进芳.乡村振兴中的省直管县改革:何以需要?何以实现?[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8(3):5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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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进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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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信阳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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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共享发展思想的历史演进及启示研究"(项目编号:17JD71008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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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村振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一项重大战略。省直管县改革与乡村振兴间存在高度关联性,能够促使资源和收益向县域和农村集中倾斜,从而使更多的县域居民和农民受益。促进乡村振兴和省直管县改革之间的有效结合,既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未来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落脚点。为此,应确定省直管县改革为农村发展带来的托底功能,完善和深化相关改革。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促进县域城镇化发展。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重构市县良性竞合关系。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撤县设市、县改区、强镇扩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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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村振兴 省直管县改革 市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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