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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四个基本点
引用本文:张勇.“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四个基本点[J].大连干部学刊,2008,24(5):37-38.
作者姓名:张勇
作者单位:中共大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辽宁,大连,116013
摘    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四个基本点,即“法律之治”;“依法之治”;“宪法之治”:“良法之治”..要坚实地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必须牢牢地把握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四个基本点,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真正有力地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法治  法律之治  依法之治  宪法之治  良法之治
文章编号:1671-6183(2008)05-0037-03
修稿时间:2008年4月7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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