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会观护制度是人民法院在长期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探索建立起来的一项新制度,起源于刑事司法理念、发展于涉少民事审判、整合于家事审判,在家事案件审理中起到了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经过数年来的探索实践,总结出具有闵行特色的社会观护工作机制流程。但面对家事审判改革,检视现行制度仍存在程序性规范缺失、职能界定不明、法律地位模糊、激励评价机制欠缺等问题。本文以上海闵行法院运用社会观护制度实例为样本进行分析,厘清思路以期进一步推进社会观护制度整合运用及深入发展并提出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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