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前,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在北大聚会研讨,会议聚集了国内知识产权界的几乎全部权威,与会专家就商标权与企业名称(商号)权的冲突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遗憾的是会议并没有得出众所期盼的结论。在实务界,继当年的“花都机”事件后,从南方的“松本之争”,东部的“金华火腿”、“张小泉剪刀”,一直到北方的“蒙牛乳业”与“蒙牛酒业”,权利各方不惜代价,对簿公堂,纷纷讨要自己的权利,可以说是硝烟弥漫,战火纷飞。一、权利冲突在所难免商标权与企业名称(商号)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我国,商标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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