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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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J].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0(2): 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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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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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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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京医保发[2020]1号各区医保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救治医疗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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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定点医疗机构 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患者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医疗保障 北京市医疗 医保局 |
Circular of Beijing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and BeijingFinance Bureau on Ensuring Medical Securityof the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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