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专业、高效、规范、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到2022年底,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人员能力、装备技术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