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对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市监发〔2020〕12号) |
| |
摘 要: | 各有关单位: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对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
关 键 词: | 中小微企业 停征 特种设备检验 实施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 持续健康发展 肺炎 疫情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