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部地区市场经济的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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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令. 论西部地区市场经济的立法[J].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1, 3(1): 4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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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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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社科院法学系民商法知识产权研究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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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了主题为"西部开发与加快中西部发展的法治保障"讲座,江泽民总书记主持讲座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加强西部大开发的法治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加快西部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调节西部大开发中各方面的关系以及扩大对外开放都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把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西部大开发的各项建设就能真正健康、有序、优质地进行.这是中央作出开发西部战略决策以来,最具历史性的一个重要讲话,也是中国领导人用法律意识去洞察西部开发、西部市场经济的一个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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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部大开发 市场经济 立法 法制建设 经验借鉴 |
On Legislation to Market Economy in West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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