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案名:主题:于某某等人贪污罪案
摘 要:
实际征迁工作中,政府对已征迁补偿地上附着物存在不同的处置方式。在法律规范上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产生了在处置已征迁补偿地上附着物行为方面定性上的分歧。地上附着物在征迁过程中完成了其所有权的转移,具有了国有财产的法律属性。处置已征迁补偿地上附着物应视为征迁工作的组成部分,村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在处置已征迁补偿地上附着物中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对已征迁补偿地上附着物进行处分并私分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了其征迁工作中处置地上附着物的职务上便利,其行为应视情节构成贪污罪。
关 键 词:
处置
征迁补偿
地上附着物
职务上的便利
定性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