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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
引用本文:贺卫方,魏甫华.改造权力——法律职业阶层在中国的兴起[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
作者姓名:贺卫方  魏甫华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财经》杂志前任高级编辑,邮编:100871
摘    要:统一司法考试有利于法律职业者素质的提高和法律职业阶层的形成。世界各国都注重通过法律职业的建构来保证司法产品的高品质。中国传统社会权力结构的二元冲突体现在司法上 ,即是司法政党化、行政化和地方化。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是中国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结构力学 ,是司法独立的保障。

关 键 词:统一司法考试  法律职业阶层  权力结构  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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