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精神病人人身权被动限制与民法精神冲突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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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伟震.住院精神病人人身权被动限制与民法精神冲突的思考[J].中国卫生法制,2010(2):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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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伟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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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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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住院治疗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所采取的暂时性的和有限度的限制和约束,是精神病医院为了医疗、护理及保护病人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被动性措施,这也是一种普遍的行业习惯和规则,且已沿习已久。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5项基本原则精神要求,医院在对收治病人住院的依据和程序、法律手续、治疗方式的选择、委托人委托事项合法性等部分规定上,与我国民法基本精神出现了严重冲突。本文针对我国各级精神病医院普遍存在的、且看似合理的法人行为与基本民法精神所出现的冲突,并结合近期在广州市某法院审理的"邹宜均案"和"何锦荣案"状告其家人的侵权民事诉讼案中所附带的某精神病医院遭到侵权赔偿要求而引发的司法价值争论,作一些法理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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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病人 住院治疗 人身权 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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