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背景介绍: 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曾是一位久负盛名的律师。他思维敏捷机智善 辩,但从事律师职业却是始于一次偶然的机会。原来,他的一个故去的朋友 有一个儿子叫阿姆斯特朗,被别人指控谋财害命,原告收买了一名叫福尔逊 的证人,福尔逊一口咬定说他于案发时的10月18日晚上11点,亲眼看见 阿姆斯特朗作案,阿姆斯特朗无法为自己辩解,陷入了非常困难的处境之 中。林肯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就主动提出为阿姆斯特朗出庭辩护。他仔细地 查阅了案卷,又到证人所述的案件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查,对现场的有关距 离、光亮、人员位置、季节变化形成的特定气候条件等人们不易注意的情况 进行了反复试验,结果发现了证人福尔逊证词中的关键性漏洞。经过充分的 准备之后,林肯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在法庭上与证人福尔逊进行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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