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摘 要: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14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制订的《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日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物价局市民政局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殡葬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与殡葬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25号)、《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关 键 词: | 民政 殡葬 收费 办法 通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