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市政府关于批转市残联等部门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    要: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宁政规字[201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残联、地税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拟定的《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  南京市  实施办法  其他单位  管理机构  江苏省  财政部门  劳动合同  市政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