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主体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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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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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上海,20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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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单位为主体的贷款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我国现行刑法未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使得司法机关难以寻求适当的法律依据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引起了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重视。本文拟就此问题展开探讨,探求单位作为贷款诈骗罪主体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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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贷款诈骗罪 单位主体 立法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8-4525(2005)01-069-04 |
修稿时间: | 2004-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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