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贷款诈骗罪主体的立法完善
作者姓名:王文燕
作者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上海,201400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单位为主体的贷款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我国现行刑法未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使得司法机关难以寻求适当的法律依据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引起了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重视。本文拟就此问题展开探讨,探求单位作为贷款诈骗罪主体的必要性。

关 键 词:贷款诈骗罪  单位主体  立法完善
文章编号:1008-4525(2005)01-069-04
修稿时间:2004-10-09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