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看情节”没有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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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仁文.醉驾入刑“看情节”没有错[J].观察与思考,2011(6):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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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仁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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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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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如果醉驾不加区别一律入刑,不仅在某些案件中显得过于严苛,而且也将使公安司法机关不堪重负。醉驾入刑条款5月1日正式施行,几天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关于醉驾并不一律入刑的说法引起极大争议,随后,最高法要求各地法院对符合《刑法》总则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此举引来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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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情节 公安司法机关 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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