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滥用行政权力的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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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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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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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反垄断法,比起其他法律而言,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其中许多重要概念在法律文本中没有界定,尚需作深入的学术探讨,以形成比较清晰的认识。为司法、行政活动提供参考标准。《反垄断法》规制的三种垄断行为,即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其中垄断协议有清楚的界定,对经营者集中只规定了申报标准,但却未规定审核标准,即未对何种集中行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作具体的规定,而这一概念是反垄断法的一个核心概念,本文不做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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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滥用市场支配 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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