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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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事业单位能不能参照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答:《条例》只适用于企业单位。但为避免在一个单位内部引起矛盾,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可以执行《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附设的企业性机构不能参照执行《条例》。(二)对公司、联合企业的奖惩职权,应由其本身行使,还是由其下属厂、店行使?答:由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的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三)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的奖惩,执行哪个文件的规定?答: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干部,应和工人一样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但奖或惩的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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