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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犯罪的权利属性
引用本文:邢健为.试论犯罪的权利属性[J].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3):93-94.
作者姓名:邢健为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连116026
摘    要:犯罪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严重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应当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如果从另一角度分析,犯罪也具有其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属性。根据法哲学关于法律行为的界定与分类,结合形式逻辑中的选言推理,可以得出“犯罪是主体的一种权利的”的结论。

关 键 词:犯罪  刑法学  法哲学  权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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