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应采取轻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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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来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个时期以来,不少地方的文化事业单位开展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都因税收过重而不同程度地受挫。 四川省自贡市歌舞团的遭遇便是个典型。这个团自1984年开展了“交谊舞会”、“影视录相放映”、“广告装潢”等有偿服务项目后,收入本可缓和并弥补事业费的不足,但由于税收、管理费太多,扣除经营费用开支外,便所剩无几了。1986年,这个团有偿服务总收入58418元,而上交各种税、费总计13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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