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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摘    要:闽政[2008]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环保局制订的《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办法》、《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实施办法》、《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

关 键 词:福建省  监督性监测  污染源监测  二氧化硫  监测工作  环保局  统计监测  污染减排  实施办法  污染物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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