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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魂灵也领养老金
作者姓名:王志凌  刘斌
摘    要:人已去逝,却照样领着养老金,一领就是八个月共计4000多元,这一现象着实令人跌破眼镜:死魂灵也能领养老金?3月8日,福安市劳动保障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在追回4000多元被冒领的养老金后,还向当事人开出了两万元的罚单。2005年4月17日福安市某国企职工缪某去逝,可其家属钟某非但没有及时向社保经办部门申报死亡情况,反倒在12月26日持死者身份证、退休证向赛岐劳动事务所申请养老金认证,并以死者腿病不能前来为由,骗取了缪某的养老金资格认证证明,随后儿媳李某向社会保险公司领走2005年5月至12月共计8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计4256元。后经群众举报,福安市劳动保障局随即立案调查,向钟某、李某发出《劳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退款,钟某、李某于今年2月向社保公司全额退还冒领养老金4256元。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冒领、贪污、挪用养老保险金的,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追回款项,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处以该款项5至10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月8日福安市劳动保障局对钟某、李某作出行政处罚两万元。

关 键 词:养老金  劳动保障局  福安市  当事人  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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