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及考核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五月八日重庆市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实施及考核意见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通行效率,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为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和直辖10周年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8号)和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年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7〕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及考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