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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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玲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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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湖北,武汉,4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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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确立以来,对该罪犯罪构成的要件一直存在着很大争议。随着该罪在实践中的应用,其立法上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尽管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该罪的最高量刑从5年提高至10年,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上存在的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上的缺陷,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提出了若干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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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立法缺陷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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