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行政色彩—─检察改革的必由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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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理松.淡化行政色彩—─检察改革的必由之路[J].法学杂志,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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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理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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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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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我国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制度,虽经几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显示出自己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但是检察机关的司法工作职能与其行政化管理工作方式的畸形结合,导致检察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有鉴于此,淡化行政管理色彩,是当前检察机关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一、检察工作行政化色彩之表现行政不同于司法的主要特点是,不同的区域和部门各自为政;机构设置门类齐全,办事层层把关;行政人员不分部门和工作性质,一律按同种职务系列确定职级,实行一揽子管理;各项工作主要按行政长官的意志操作运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传统习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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