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的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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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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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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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科学》98年1期登载了裴苍龄同志的《论证据资料》一文(以下简称《裴文》),其独特的论证角度令人耳目一新。但对其中一些观点,也有商榷之处。一、关于“模糊了勘验、检查和鉴定的性质,也模糊了勘验、检查人和鉴定人的性质”问题《裴文》认为:“勘验、检查笔录是由勘验人、检查人通过勘验、检查活动制作出来的;鉴定结论也是由鉴定人通过鉴定活动制作出来的。”因此,把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作为独立的证据种类就“模糊了勘验、检查和鉴定的性质”,“就意味着勘验、检查和鉴定都是制造证据的工作,也意味着勘验、检查人和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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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 检查笔录 证据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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