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抢劫罪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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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国云 陈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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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侯国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陈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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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在一般教科书中均有论述,本文无需论及。这里主要谈谈几个在司法实践中值得注意的、也是最容易出现认定错误的几个问题。一、关于抢劫罪的目的抢劫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本是不难理解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常常有将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的行为按抢劫罪定性。比如,郑某借周某两万元钱,周某多次讨要,郑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一次郑某在商场购买大件电器,正准备向柜台交钱时,被周某撞上。周某上前一把将郑某手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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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抢劫罪 直接故意 入户抢劫 公共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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