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突破户籍界限将外来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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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珠海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户籍界限,将外来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在珠海的外来工,只要参加了本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或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如符合救助病种而无法承担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经申请审批后,也将得到政府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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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救助 救助范围 外来工 珠海市 户籍 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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