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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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景文.彭真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J].云南人大,2010(8):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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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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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林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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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后,彭真曾长期领导、主持立法工作和政法工作,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多方面的重要贡献。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长期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到1988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都是在他领导下制定的。其中,他亲自主持了村民委员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工作,先后发表7次重要讲话,他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的一系列思想、观点、理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起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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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彭真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 基层群众自治 新中国成立 居民委员会 195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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