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津政发[2015]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2015年8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市人民政府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