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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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津政办发[2015]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关于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2]1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大力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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