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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津政办发[2015]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9月3日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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