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关于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津政办发2015]28号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关于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关于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天津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