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传承立法初心 守护“山水洲城”
引用本文:杨潇.传承立法初心 守护“山水洲城”[J].人民之友,2020(2):39-39.
作者姓名:杨潇
摘    要:长沙市地方立法工作始终与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同频共振,始终彰显守护“山水洲城”的立法初心。从1982年至今30多年来,长沙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8部,修改(订)50部次,废止27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1部。1982年,地方组织法的修改赋予长沙市“拟订”地方性法规的权力,长沙市1983年就拟定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草案)《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6年,地方组织法修改,“拟订权”上升为“制定权”,1987年,制定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关于游行示威的暂行规定》;1990年,制定了第一部管理地方特色事务的法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并且第一次废止了一部地方性法规。

关 键 词:地方组织法  地方性法规  同频共振  游行示威  现行有效  暂行规定  初心  守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