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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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津科计[2015]6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5]1号)和《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津政发[2015]3号)精神,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科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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