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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摘    要:<正>津政发[201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投资贸易便利化,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协同跟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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