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保护势在必行,平等发展更需坚持——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国际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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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伯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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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北京,1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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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保护性立法是实现劳动世界性别平等的一种惯例女性和男性应有平等的工作机会,在就业中享有同等待遇,是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原则和标准,而保护性立法是实现上述人权目标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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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保护 平等发展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特殊保护 国际趋势 女职工 国际劳工组织 性别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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