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乐山烈士群雕著作权纠纷案二审追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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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魁.歌乐山烈士群雕著作权纠纷案二审追记[J].人民司法,1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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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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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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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庆市歌乐山,解放前夕那血雨腥风的11·27大屠杀震惊中外。 歌乐山烈士陵园,青松翠柏之中,数百名革命先烈的英灵,与日月同辉.与山川共存。 歌乐山烈士群雕,巨岩般的整体造形.气势宏伟.凛然悲壮.它倾注了人民的敬仰和怀念.在这11米多高的红色花岗石雕像侧面的简介牌上.记载着歌乐山烈士群雕的作者是叶毓山教授。 自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群雕著作权一案宣告一审判决,原告刘国础败诉,群雕著作权归叶毓山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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