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管子以法治国的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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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丘立才.试论管子以法治国的思想[J].岭南学刊,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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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丘立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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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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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社会是人治的社会,而不是法治的社会。战国时代的商决在《商君书》中写道:"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推尧,而世不尽为尧也。"由此可知,尧的时代,是不谈法的。又据《尚书》记载,尧、舜、夏、商请朝也不以法治,而以典、漠、贡、歌。誓、浩、训、命、征、范来治理社会,尚未谈及法。周朝以周公制定的"周礼"治理国家,属于礼治。只有到春秋时期的管子,才大声疾呼"以法治国",并在齐国实施,因而使齐国迅速强大,使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霸主,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在《管子》一书论述"以法治国"的篇章就有下面六篇主要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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