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行业的执业冲突——对新《律师法》第十三条的解读及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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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淑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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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北京10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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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的内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在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律师界。焦点之一就是新《律师法》第十三条对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规定的理解所引发的争议,本文参考法律委的立法目的以及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该条规定展开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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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律师代理 法律工作者 行业准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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