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惯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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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中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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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惯窃的概念,历来的解释是:以盗窃为常业的犯罪。近些年来,由于我国抓紧解决劳动就业问题,惯窃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有了正当职业,因此,一些同志反映,原来那个“以盗窃为常业”的概念已经过时了,主张摒弃,并且提出惯窃应是指那些“屡教不改、恶习很深、社会危害严重的盗窃犯”。这个对惯窃概念的新提法是否准确呢?我认为,它在主要方面并没有反映出惯窃的本质特征。比如“屡教不改”,在惯窃分子中确有屡教不改的,但是,有的惯窃分子作案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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