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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规则
作者姓名:李晓佩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451150
摘    要:正[基本案情]2011年至2012年,犯罪嫌疑人朱某利用担任某市卫生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某医药公司张某等人的财物,在该医药公司产品入市审批时为其提供方便。由于部分账目数据存储于朱某个人电脑,为搜集固定证据,侦查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关于电子数据取证方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电脑主机、硬盘进行封存时,采取了拍照、录像等方法,并为犯罪嫌疑人出具了记录硬盘序列号

关 键 词:排除规则  电子证据  数据存储  取证方法  非法证据排除  个人电脑  电脑主机  刑事诉讼法  审查判断证据  补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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