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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设置
作者姓名:丁晶  王文萍
作者单位: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300222
2.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300400
摘    要:正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增设的新内容,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这一制度设置对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作为肩负刑事案件的全部诉讼过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因其内设部门间的分工不同,决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涉及其多个内设部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修改  审查工作  刑事强制措施  监所检察  羁押期限  诉讼过程  变更强制措施  公诉部门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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