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浅析我国死亡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作者姓名:
秦富亭
作者单位:
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
摘 要:
我国死亡赔偿制度存在缺陷。生命价值内容应当包括生命存在价值和生命创造价值。对生命存在价值的赔偿应当人人平等,对生命创造价值的赔偿应当体现差别。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的内容仅仅限于生命创造价值,忽视了生命存在价值,形成了死亡赔偿的缺项,也因此呈现出死亡赔偿的不平等性和不公平性特征及赔付金额较低。死亡赔偿金应当包括两部分,一是对生命存在价值的赔偿,宜称为死亡补偿金,二是对生命创造价值的赔偿,可称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涉及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内容,应当由基本法统一立法。
关 键 词:
死亡赔偿制度
立法
司法解释
公平执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