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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工程应“让民做主”
作者姓名:魏东
摘    要:据报载:江苏省射阳县盐东镇政府没有征得居民同意,就在居民家门口建花池,严重妨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了干群关系。一项为民造福的工程反遭民怨,原因在于:当地政府忽视了与老百姓的沟通交流,工作程序出现错位。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在一些地方,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往往没有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有的以“长官意见”决定一切,有的片面注重专家意见,盲目追求“大手笔”“大气魄”,把民心工程搞成了“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甚至“民怨工程”。民心工程,顾名思义就要为民谋利。切合百娃愿望,满足群众需要。实施“民心工程”要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不搞一厢情愿,“让民做主”不仅能够提高工程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还有利于领导干部科学正确决策,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群众利益无小事,希望各级干部在工作中真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少一些“为民做主”,多一些“让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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