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和谐社会视野下公民基本权利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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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晓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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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内蒙古,包头,01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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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建立完备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对于以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内在要求的和谐社会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保护公民权利法治化,界定权利与权力范围,完善公民权利救济机制,实行法律援助制度,强化公民权利保护意识,以回应和谐社会对权利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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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公民权利 保护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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